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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
感谢您选择北京中谊信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即时翻译服务。
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的北京中谊信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条款。用户只有同意了下述服务条款才能正式进入下订单程序。如果您愿意接受我们的服务并同意此条款,请点击“我同意”继续进行注册;否则,请点击“我不同意”并退出。我们建议用户在接受本服务条款之时打印一份存档。
服务条款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选购北京中谊信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谊”)提供的即时翻译服务的主体。
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用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违反本规定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如果该等信息发生变更,特别是缴费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如: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等信息发生变更,用户应在信息变更后3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中谊。
中谊有权对用户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如果我公司发现用户有任何不诚信的行为,我公司将采取对涉及的服务进行注销;取消和该用户的合作关系;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直至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同时,中谊也不对用户所填写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完整性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同意此服务条款之效力如同用户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用户进一步同意,用户正式进入下一步程序即意味着用户同意了本在线服务条款的所有条款。
第一条 用户的陈述与保证
用户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条款的所有内容,同意按照规定支付款项,遵守用户应承担的所有义务。
第二条 费用支付
2-1 用户同意按照中谊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向中谊缴纳相关费用,用户同意因收费标准调整产生的任何纠纷,中谊有免于诉讼的权利。
2-2 用户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用户信息,在付款时应使用与注册时完全一致的用户名称并注明该款项所对应的订单号和用户名等以便中谊核对。若因用户或者其代理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办理而导致的任何问题,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2-3 用户没有收到中谊的缴费通知不能成为用户不按时缴费的理由和解释。
第三条 服务期限
3-1中谊的服务卡有效期限为首次服务之日起3个月。
3-2下列情形中谊的服务期提前终止:
3-2-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3-2-2 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另有约定的。
3-2-3 用户违反本条款、法律法规等,中谊根据公司规定或有权机关做出的决定、通知等停止服务的。
3-2-4 用户采取欺骗、隐瞒等方式获得服务的,中谊可以立即终止服务。
3-2-5 用户未按时缴费的。
3-2-6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存在或者消亡的。
第四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用户保证不侵犯中谊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名称权、商标权等。如果用户违反此条,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用户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4-2 用户充分认识到中谊所赠送的市场宣传品等为中谊的一次性额外优惠,并不得对赠品提出任何异议。用户使用所赠送的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社会公共道德及行业规范,中谊有权决定用户对赠品的使用行为是否对上述构成违反并决定是否继续向用户提供赠品。
4-3 用户保证所购买的服务不是为了任何非法目的,也不具有恶意,并且该服务的使用将不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国家政策以及行业规范和惯例。
第五条 中谊的权利和义务
出现下列情形时,中谊有权予以注销服务:
1.用户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变更后未及时更新的;
2.用户未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3.根据法院或其他相关机构的决定、判决或裁决;
4.违反本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六条 服务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6-1 在当次服务结束后,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和条款另行商议合作事宜。
6-2 如果用户要退还所购买的服务,中谊将收取的相应费用退还用户,中谊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6-3 用户充分理解因通信线路故障,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而造成的服务问题或者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均不应由中谊承担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因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7-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中谊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7-3 若发生用户所购买的服务与他人的权利发生冲突的,由用户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法律或者其他途径解决。中谊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7-4 用户理解并同意若因中谊重大过错导致用户损失,中谊的责任上限为退还当次购买服务的费用。而且,中谊不应对用户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商机的消失、利润的损失、侵权、其他无形损失及基于用户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中谊也不承担由于以下(并且不限于以下)事项引起的任何和全部的损失和责任:(1)由于技术问题造成的损失或责任;(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责任;(3)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用户的帐号引起的损失或责任;(4)由于用户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5)由于适用争议解决办法而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8-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8-3 用户同意鉴于通信技术和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网络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连通中断等非中谊原因给用户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中谊承担。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中谊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用户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在线域名注册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在线域名注册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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